关于拍卖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赵昆公路3928弄336号全幢的房地产的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7日10时至2017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059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赵昆公路3928弄336号全幢的房地产为被执行人何嘉恩单独所有的产业,系被执行人何嘉恩于2013年购置的。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居住用地,宗地号松江区佘山镇49街坊50/5丘;建筑面积为458.59平方米(全幢建筑面积中含地下建筑面积141.28平方米),建筑类型为花园住宅,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层,竣工日期为2008年。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为人民币12000000元(不含处置费用、税、金及补缴土地办证费用等),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235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7月6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因本标的物系异地处置,有意者可以联系小潘(联系方式:)一同前往现场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7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7月6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7月2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08322)。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因本拍卖标的系跨区域处置,由此产生的补缴费用、税、金等均由买受人负担,具体请向有关部门征询,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业务咨询电话:,承办人:林法官。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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