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支持松江加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支持松江加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建设,更好服务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快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市科委起草了《关于支持松江加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邮件标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
科创走廊策源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快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全力实施产业生态培育攻坚行动,携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共筑科技创新策源地、共建世界级产业集群、共育国际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推动松江成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的策源地,在辐射带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现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完善应用性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瞄准重大产业技术背后的基础性、关键性原理问题,建立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和企业共同投入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组织长三角各类产学研力量,开展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突破,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根据项目投入,分阶段给予不超过总投入50%、蕞高3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二)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面向国家战略急需,完善企业出题机制,由松江联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定期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攻关项目榜单,支持全球机构“揭榜挂帅”,加快攻克关键共性技术,着力“补链、延链、强链”,厚植产业发展新优势。根据项目投入,分阶段给予揭榜主体不超过揭榜额30%、蕞高2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三)建设开放协同的高能级科创平台。围绕重点发展产业,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协同长三角区域内国家实验室,构建国家实验室体系。围绕卫星互联网等前沿领域,加快培育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重点产业链、创新链为切入,攻克转化一批满足产业创新重大需求、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前沿技术成果。
(四)组建创新联合体。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高水平共性技术平台,以重点产品技术攻关为牵引凝练重点项目,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推动企业加快成为世界级科技领军企业。根据项目投入,分阶段给予不超过联合研发总投入30%、蕞高3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五)打造松江大学城科创源。制订深入推进松江大学城科创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面向重大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科技创新机制,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研究,优化学科布局,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围绕松江大学城高校,联动汇聚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前沿产业引领。
(六)推动现代化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推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载体,加快打造优势产业,提升综合服务能级。根据投入情况,给予五年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经费支持。聚焦重点发展产业,推动创新产业发展,构筑区域联系紧密、产业配套完善的产业组织体系。
(七)加速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智能终端)发展。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和技术标准布局,引育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重点项目,根据项目投入,分阶段给予不超过总投入15%、蕞高5000万元的经费支持。培育未来产业集聚区,创建国家6G综合试验地方基地,开展6G创新服务和应用,大力推动6G技术研发、标准研制、技术试验、中试熟化、场景应用与国际合作,根据项目投入,分阶段给予不超过总投入30%、蕞高3000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企业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关键领域加大投入,根据项目投入,给予不超过总投入30%、蕞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八)加速航空航天产业(卫星互联网)发展。围绕卫星制造与商业运营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引育卫星、火箭、终端产品等产业上下游重点项目,根据项目投入,分阶段给予不超过总投入15%、蕞高5000万元的经费支持。鼓励卫星互联网产业与各行各业融合发展,推动空天信息规模化应用,对通信、导航、遥感等增值服务,按年度营业收入额,对首次达标的卫星应用企业,分档予以蕞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商业航天企业参与卫星互联网星座建设,对取得卫星通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经营牌照的企业,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培育发展科学仪器产业。打造松江科学仪器产业园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应用场景,提供专业、完善的配套服务,大力培育发展一流企业,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构建良好产业生态。根据项目投入,给予不超过总投入30%、蕞高2000万元的经费支持。设立科学仪器创投专项基金,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级,发展壮大科学仪器产业。
(十)梯度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规转强、强转股、股上市”,聚焦产品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达标的“独角兽”和“瞪羚”企业,分别给予4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加快培育世界级科技领军企业。
(十一)提升专业服务机构产业带动作用。集聚研发设计、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等领域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首次升规达标和高增长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全链条技术服务、全方位市场服务,增强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服务能力,提升产业协同创新水平,按规定每年度根据推动集群发展的工作成效给予奖励。
(十二)提升产业集群国际影响力。支持长三角区域内产业集群交流合作,探索建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跨区域产业合作利益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国际、国家技术标准制定,促进区域内产业分工协作,提升产业国际影响力。
(十三)健全创新孵化转化体系。围绕重点发展产业,支持创建6G等前沿领域高质量孵化载体,加速育孵硬科技企业,深度赋能产业发展。支持企业联合长三角各类产学研力量,共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技术平台,构建完备的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支持创新场景应用,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创新产品应用,率先试点对纳入市级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给予不超过产品首批次核定合同金额30%、蕞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四)加强科技金融支撑。加大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完善风险共担和贴息贴费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研发试验、成果转化等环节的支持,创新信贷、保险、金融租赁等产品,为企业创新投入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发挥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社会资本联动设立符合重点发展产业导向的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加强长三角G60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与市未来产业基金联动合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力度。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和并购重组,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股权投资,加快核心技术研发突破和产业转化。
(十五)加强人才支撑保障。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强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在用人单位引进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紧缺急需产业人才上给予重点保障,在落户安居额度上予以支持。探索赋予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市级相关人才计划“直通车”自主推荐权。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松江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松江分中心建设,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支持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上海分中心松江基地,提高各类社会主体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支持松江开展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共治机制建设。
(十七)推动高水平交流合作。放大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要素对接大会等开放融合效应,持续完善产业合作体系,加强重大创新项目落地的协同合作。举办与重点发展产业相关的国际性、全国性会议活动,根据成效,给予不超过总费用50%、蕞高300万元的经费支持。引育国际性科技组织,加强联合研究、成果发布、技术交流、合作交流等活动,给予蕞高500万元的开办经费,并每年给予不超过总运营支出30%、蕞高2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建立硬科技孵化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给予蕞高200万元的经费支持,并每年按照转化成效,给予奖励。
(十八)优化科创空间布局。示范带动产城融合发展,健全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放大同城效应,形成要素汇聚、统筹整合、功能互补、辐射带动的空间布局,推动创新产业和城市功能融合发展。通过“三师联创”机制,对科创走廊沿线的产业项目,探索产业用地融合管理政策(M0)。实施弹性年限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出让年限蕞高不超过50年。针对松江新城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产业用地,采用市区联合收储的形式予以支持。支持科创产业项目采取“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经市“三委两局”认定的市级及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由市级净增计划保障落实。
(十九)加强区域算力统筹和供给。统筹智算中心布局,重点推进区域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算力供给,培育算力互联互通产业链多元主体,发展算力供需匹配、算力接入调度以及国产化适配等算力服务能力。
(二十)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积极破除制约技术、成果、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引导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加快提升“G60科创云”等一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能级。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双轮驱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和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深化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互通。
(二十一)共享高端智力资源。组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国际一流专家的战略咨询和决策支撑作用,建立分类决策咨询制度,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资源高标准规划布局。
(二十二)设立专项资金。设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支撑作用。
本政策措施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政策有效期5年。政策措施与本市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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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把团队从杭州搬到了松江,后面打算从松江搬回去了。对企业尽整虚头巴脑的,接触到的人都在搞政绩,不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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