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新城核心区规划实施平台的公开招标公告
国库资金:6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包名称:青浦新城核心区规划实施平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青浦中央商务区及城市更新实践区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平台。工作内容:针对规划实施平台工作范围,建立创新高效的工作机制,从整体视角,前瞻性的制定区域发展的设计目标、设计标准,并全过程全专业跟踪实施,协调边界冲突,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9)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并及时查看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新城发展管理办公室
名 称:上海协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1079弄40号1号楼1702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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