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与再造,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快有效投资,区投资促进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操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操作指引(试行)》
金山区投资促进与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与再造,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快有效投资,推动金山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操作指引。
符合国家、本市和本区产业政策,属于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的重点新增产业用地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且项目用地土地指标已落实;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类产业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产业项目除外。
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后补、并行预审、全程代办等综合举措,实现企业从土地摘牌到获取施工许可证,政府各项审批事项24小时内完成。
(一)自主申请,信守承诺。“拿地即开工”模式以企业自主申请为前提,并由企业作出相应承诺。因企业未按告知承诺进行建设或者项目出现重大调整,导致审批过程中产生的勘察设计、评价评估等各项费用以及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风险,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二)依法合规,流程再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在依法合规框架内蕞大限度优化、简化、整合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三)并行预审,共享互认。针对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全面提前介入,全方位提供咨询服务,变“坐等”审批为主动“靠前”服务,按照审批规范实施审批事项并联预审,预审意见共享互认。
为进一步压缩流程,将从获取土地指标至开工建设划分为项目备案立项至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至土地摘牌、土地摘牌至正式开工三个阶段。
(一)备案立项至土地出让公告(35个工作日)
1.区级职能部门负责事项(35个工作日)
(1)区投资促进办:确认企业一网通办“线个工作日,可并联)。(
)区规划资源局:受理项目产业地块征询,牵头区投资促进办、生态环境局、建管委、水务局、卫健委、民防、交警、绿容、文广等10个部门完成11项“线个工作日);受理项目设计方案预审,牵头区投资促进办、卫健委、民防、交通委、交警、绿容7+X(供电等,视项目而定)个部门完成“线个工作日);开展地价评估工作(4-7个工作日,可并联);协同区投资促进办完成产业项目出让信息表确认(2个工作日,可并联);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报送土地公告申请并协调获批事项(5-7个工作日);协调市土地交易中心制作挂牌文件及市规划资源局审核出让文件、确定出让时间(10-20个工作日)。(3)区生态环境局:做好环评审批的指导服务。
2.镇(工业区)负责事项(35个工作日)
)指导协助企业办理企业开办等事项。(2)指导协助企业办理好银行、税务开户等。
(3)协调产业地块、设计方案征询、产业项目出让信息确认等事项。
3.企业负责事项(35个工作日)(
)督促设计公司根据审批等部门意见推进施工图深化设计。(2)
预审进度,确定审图公司,督促审图公司同步开展“线下”审图,完成对其所涉及强制性条文的审查。(
)确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多测合一单位。(4)完成
)完成银行保函确认等准备工作。(
)同步开展水土保持评估方案、完成环评文件编制及报批前公示等工作,并就相关预审事项作出容缺后补的承诺。(二)土地出让公告至土地摘牌阶段(15个工作日)
)区规划资源局:协调市土地交易中心发布土地交易公告;受理招拍挂、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预审及相关手续办理;牵头协同税务部门受理不动产证资料预审;完成落图文件制作、地籍修测报告(7个工作日);完成复验资料预审(3个工作日)。(
)区建管委:牵头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方等参建单位报送的合同信息等开展“线下”预审与指导。(
)区生态环境局:完成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并开展环评文本审查。(
)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为企业开辟自助服务专区,为项目全程代办及土地摘牌提供便利服务。2.镇、工业区负责事项
(1)指导协助企业提交各类预审材料。
(2)协助企业在市住建委平台进行工程信息报送。
方案报批,协助企业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等工作。3.企业负责事项
(1)督促设计单位和审图公司完成审图确认(5个工作日)
(2)督促多测合一公司完成放样报告(7个工作日)。
等单位完成相关合同信息报送(1个工作日),并督促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料上传。(4)取得银行保函。
(三)土地摘牌至正式开工阶段(24小时+开工)
)区规划资源局: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出具缴款通知书,出具交地确认书,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放样复验,受理不动产证资料并完成发放。(
)区建管委:指导企业完成施工许可证资料申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环评审批意见。
(4)金山税务分局:受理契税、印花税材料,协助企业完税,并出具完税证明。
(1)协助企业完成联审平台申报项目信息。
(2)全程协助企业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他证照资料申报和办理
(1)督促设计公司上传设计图纸。
(2)督促审图公司出具审图报告。
(5)及时缴纳土地款,完成契税、印花税申报缴纳。
(一)实行“一站式受理、集成服务”
由区政务服务办、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投资促进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金山区“拿地即开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在企业提出“拿地即开工”申请,明确承诺事项,并获得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办公室确认后,由区“拿地即开工”办公室统一受理,即刻建立与镇、工业区、企业联动的工作专班和微信工作群,明确审批事项和全程代办专员。各审批阶段均采取“一份办事流程图、一套申请材料”,分工协作推进审批事项提前告知、“双线”联动预审前置等工作,相关环节并联推进。(二)强化线下线上深度联动融合。
(三)健全完善区镇两级全程代办队伍。
中心牵头,会同规划资源局、建管委等审批部门,加大密度定期组织“全程代办员”业务培训,交流分享实战经验,强化各层级行政审批和全程代办员能力,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复制试点做法,培育更多金牌“店小二”,擦亮金山服务品牌。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申请表、“拿地即开工”承诺书
2.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流程图
3.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手续办理进度计划与确认表4.金山区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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